欢迎您与西湖教育基金会联系。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成立于2015年,是浙江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是西湖大学的举办方及西湖大学捐赠基金的筹资主体,其使命在于推动西湖大学与社会资源良性互动合作,广纳社会资源推进大学创建与发展。基金会具备开具慈善捐赠发票资质,秉承公开、透明的原则,承诺以最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捐款最大化、最有效使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墩余路600号(云谷校区)
邮编:310024
电话:0571-85092901、0571-850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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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线捐赠:只要您的银行卡开通了网上支付功能,即可使用在线捐赠。为了能够更好的为您服务,我们希望您在线捐赠的同时填写一些个人信息,基金会将保证您个人资料的安全。详情请点击http://www.wefoundation.org.cn/category/11
同时,西湖大学青年人才奖励计划与科学之树播种未来(腾讯公益)已在平台上线,您可在“捐赠指南”页面点击链接直接捐赠。
(2)微信捐赠:微信服务号—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WE
(3)银行转账:
人民币户名: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
开户行:平安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5000091078912
美元账户:Hangzhou Westlake Education Foundation
BANK OF CHINA HIGH & NEW DEVELOPMENT ZONE SUBBRANCH
Bank Code:384469994199
港幣戶名: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會
開戶行:中國銀行高新開發區支行
帳 號:367569993881
(4)现金捐赠:可亲临基金会进行捐赠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墩余路600号(云谷校区)
学校需要支持的领域有人才支持、校园建设、学科发展、院系发展,由于西湖大学仍处于建设阶段初期,在人才支持方面亟需捐赠。
基金会还可以根据捐赠人意愿,支持特定项目的开展与实施。欢迎随时与基金会工作人员联系商谈。联系方式请见“捐赠指南”页面。
基金会尊重每位捐赠人的意愿,可以不指定用途,由基金会统一管理并根据西湖大学的发展,由基金会理事会按照国家规定及基金会章程调配资金。捐赠人也可以指定基金用途,例如基金可定向用于人才引进或者定向支持其属意的院系。基金会将根据捐赠人的意愿与捐赠人签署捐赠协议。
基金会与捐赠人可以共同签署正式的捐赠协议,签署的捐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专款专用、专项基金管理的原则,专项基金负责人负责基金的审批、使用。基金会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对其使用行使监督权利。专项基金负责人定期给捐赠人提供财务报告,捐赠人也可随时向基金会索取或亲自到基金会查询相应的财务报告。
非常感谢您的关心,不论捐赠多少,都是您对西湖大学的一份心意,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对此基金会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可以。
根据2016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详情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根据2017年2月2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2月修订)已将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详情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根据2016年4月20日颁布的《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一、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二、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详情请参见《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根据2011年7月1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7月修订)第二十四条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详情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999年6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详情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浙财税政〔2024〕3号 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被列入浙江省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序号39号。
不管是异地转账还是跨行捐赠都会产生手续费,捐赠产生的手续费和普通跨行、异地转账产生的手续费无异。不同银行间的汇款手续资费标准各异,且即使在同一银行,选择柜台汇款、ATM机自主汇款以及网银汇款等不同的汇款方式,手续费标准各有不同。
任何一笔捐赠都会有收据。
收据资料错误,请将收据寄(送)回西湖教育基金会,并书面说明收据资料错误原因,基金会财务部核实资料后重新开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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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85092901
收据遗失,需要捐赠个人书面说明丢失的原因,基金会去公众媒体声明作废,并将遗失票据名称、数量、号段、遗失原因及媒体声明资料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去财政部门报案后,基金会才可以给捐赠个人补开捐赠收据。
温馨提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捐赠者妥善保管基金会开具的捐赠收据,切勿丢失。